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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转退班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3-01-31
1、问:报名后如果退班如何办理?
答:缴齐全款学费的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上课,可在距离开课时间1周之前,通过官网进行申请退款,或者联系学校教务老师,申请退款。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如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退班,将按扣除试听课学费办理退班手续。
计算方式举例说明:3月8日开课,一次性缴齐全款的学生办理全额退款时间为:3月1日(含3月1日)前允许退费。

2、问:如果课程上了一半,或中途须退班是否可以办理?
答:退费只限于缴齐全款学费的学员在开课前一周之前办理或在试听期内的学员可以办理。过了试听期的课程,班级不能再有其他变动。(1周7天)

3、问:住宿班退班如何办理?
答:住宿班费用=学费+住宿费。学生在开课前一周确定不能上课的,住宿费是不能退款的,学费可以退全额;如学生在试听期内退班,学费会扣除试听课的课时费(教材如有涂抹,需扣除教材费用),但住宿费是不能退款的。如学生过了试听课,学费和住宿费均不能办理退款。住宿班全额退款时间在网站上有说明,请同学们务必了解,避免过了退款时间导致费用的损失。

4、问:试听课期间退班,为什么要扣除教材费?
答:遵照我校《学员管理制度》条款:学费不含教材费,学校赠送教材(只报部分学时及插班的同学恕不赠送教材)。
因此请在试听课期间不要往教材上写字或折损教材,如完好无损地退还所发放的全部教材及辅助材料、音像制品等,退班学校只扣除试听课费用后剩余款项全部将退还学生。如教材受损(脏、残)、涂写、损坏的,均不可退回,学校将扣除试听课费用及教材费,剩余款项退还学生。

5、问:我以前报的是B1班,但中途由于个人原因不能上课,保留了剩余学费,现在还想继续学B1班,请问学费如何计算?
答:连报课程总学时300学时以上班级的学员因个人原因,课程不能继续,且剩余部分为60学时及以上,可办理一次停课。学员须携带身份证到学校办理复课,将原保留学费报复课班级,学费多不退少须补,多余学费可继续保留。

北京学校: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6号汇清大厦(原艺海大厦)1703/1704 010-86465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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